1.
【尊重】
尊崇而敬重尊重权利|尊重他的意见; 庄重放尊重些,不要过分放纵。
2.
【律师】
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3.
【智圆行方】
圆:圆满,周全;方:端正,不苟且。知识要广博周备,行事要方正不苟。
4.
【法官】
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我国的法官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5.
【法庭】
法院所设立的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地方。
6.
【表现】
显露出来表现得很勇└遥良好表现|故意表现。
7.
【赢得】
获利所得; 落得﹑剩得; 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