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避水火】 -指不畏凶险。
2. 【暴乱】 -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武装~ㄧ平定~。
3. 【社会秩序】 -即公共秩序”。
4. 【维护】 -维持保护。
5. 【警察】 -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