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杀予夺】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1. 【健全】 强健而没有缺陷:身心~|头脑~;(事物)完善,没有欠缺:设施~;使完备:~基层组织|~生产责任制度。
2. 【地区】 指较大的区域范围沿海地区|发达地区; 中国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区域。包括若干个县、自治县、市。不是一级行政区域。设立行政公署,作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0世纪80年代起,有些地区撤销,所管理的县、自治县、市改由地级市领导。
3. 【当地】 人、物所在的或事情发生的那个地方;本地:~百姓|~风俗。
4. 【拥有】 领有;具有。
5. 【控制】 掌握住不使任意活动或越出范围;操纵:~疫情丨~局势丨~人数|自动~;使处于自己的占有、管理或影响之下:~金融市场|制高点的火力~了整片开阔地。
6. 【权力】 权位,势力; 指有权力; 指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和支配力量。
7. 【法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统治或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我国,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或一般法律,如婚姻法、律师法。
8. 【生杀予夺】 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9. 【社会秩序】 即公共秩序”。
10. 【黑帮】 指社会上暗中活动的犯罪团伙和其他反动集团或其成员:~头目|~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