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
在法律纠纷中,有时法官会采取不咎既往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能和解,过去的争议就不再深究。
意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08 12:33:07

语法结构分析

  1. 主语:“法官”
  2. 谓语:“会采取”
  3. 宾语:“不咎既往的原则”
  4. 状语:“在法律纠纷中”,“有时”,“只要当事人能和解”,“过去的争议就不再深究”
  5. 时态:一般现在时,表示普遍的或经常发生的情况。 *. 语态:主动语态。
  6. 句型:陈述句。

词汇学*

  1. 不咎既往:指不追究过去的错误或罪行。
  2. 和解:双方达成一致,解决争端。
  3. 深究:深入追究或调查。

语境理解

句子描述了在法律纠纷中,法官可能会采取的一种处理原则,即只要当事人能够和解,就不再追究过去的争议。这种做法在法律实践中是为了促进和解,减少诉讼成本,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语用学分析

  1. 使用场景:法律庭审、法律咨询、法律教育等。
  2. 效果:传达了一种法律处理的灵活性和人性化,有助于当事人理解法律的温和一面。

书写与表达

可以尝试用不同的句式表达相同的意思,例如:

  • “在某些法律纠纷中,法官可能会选择不追究过去的错误,前提是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
  • “只要双方能够和解,法官在处理法律纠纷时有时会采取不追究既往的策略。”

文化与*俗

  1. 文化意义:这种原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强调和解与和谐,符合**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思想。
  2. 相关成语:“既往不咎”,“和而不同”。

英/日/德文翻译

英文翻译:In legal disputes, sometimes judges may adopt the principle of not holding past mistakes against someone, as long as the parties can reconcile, the past disputes will not be further investigated.

日文翻译:法律紛争では、時に裁判官は過去の過ちを問わないという原則を採用することがあり、当事者が和解できるなら、過去の争いはもう深く追求されない。

德文翻译:In Rechtsstreitigkeiten können Richter manchmal das Prinzip der Nicht-Rücksichtnahme auf frühere Fehler anwenden, solange die Parteien sich versöhnen können, werden frühere Streitigkeiten nicht weiter untersucht.

翻译解读

在翻译过程中,保持了原句的意思和语境,同时注意了目标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表达*惯。

上下文和语境分析

句子在法律语境中使用,强调了法律处理纠纷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这种原则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但普遍体现了法律对和解的重视。

相关成语

1. 【不咎既往】咎:责怪。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相关词

1. 【不咎既往】 咎:责怪。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2. 【争议】 犹争论”这个提法引起了争议。

3. 【原则】 言行所依据的准则坚持原则|四项基本原则|原则分歧|不讲原则。

4. 【当事人】 指参加诉讼的一方,如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跟事物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订立合同的双方。

5. 【深究】 认真追究:对这些小事不必~。

6. 【过去】 时间词,现在以前的时期(区别于‘现在、将来’)~的工作只不过像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

7. 【采取】 选择施行(某种方针、政策、措施、手段、形式、态度等):~守势|~紧急措施;取:~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