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口莫辩】 -虽然有嘴却不能分辨。指有冤难伸,或内情曲折复杂,难以说清楚。
1. 【因为】 -连词。表示原因或理由。
2. 【指向】 -对着,向着; 指点的方向。
3. 【有口莫辩】 -虽然有嘴却不能分辨。指有冤难伸,或内情曲折复杂,难以说清楚。
4. 【证据】 -判定事实的依据,用来证明的材料证据不足; 诉讼法上指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应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与案件有关,须经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证属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