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
一种工商业组织,经营产品的生产、商品流转或某些建设事业等。
2.
【员工】
职员和工人。
3.
【命令】
发令以使之。谓发令而使其做某事。现指上对下发指示; 帝王的诏命;朝廷的文书◇指上对下所发的指示。
4.
【总经理】
公司﹑银行等企业单位的总负责人。
5.
【执行】
实施;实行坚决执行|执行命令|执行决定|执行上级指示; 依法定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等付诸实施。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强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等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由审判员移交给执行员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6.
【独揽大权】
揽:把持。一个人把持着权力,独断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