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杀之权】 -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
1. 【判决】 -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如刑事诉讼的判决解决的实体问题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是否处以刑罚,处以何种刑罚等。
2. 【审判】 -审理和判决(案件)。
3. 【掌握】 -控制;主持掌握主动|掌握政权|掌握分寸; 了解、熟习并加以运用掌握知识|掌握技术|掌握规律。
4. 【法官】 -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我国的法官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5. 【生杀之权】 -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