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归旧主】 -归:还给。把物品还给原来的主人。
1. 【失主】 -失物或被窃财物的原主; 失德之君。
2. 【学校】 -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
3. 【小明】 -《诗.小雅》篇名。《诗.小雅.小明序》"小明﹐大夫悔仕于乱世也。"后用为悔仕乱世的典实。
4. 【物归旧主】 -归:还给。把物品还给原来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