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不责众】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1. 【学校】 -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
2. 【应该】 -表示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
3. 【校长】 -古代士卒一队之长; 汉代守卫皇帝陵园的官名。
4. 【法不责众】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