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格杀勿论】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1. 【宣布】 -谓公之于众; 宣扬,广为宣传; 流布;泄漏。
2. 【格杀勿论】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3. 【警察】 -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
4. 【追捕】 -追查搜捕; 追逼索取。
5. 【逃犯】 -逃亡的罪犯; 谓罪犯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