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3 19:08:51
语法结构分析
句子:“在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各执一词,直到法官的判决宣布,才真正是“千锤打锣,一锤定音”。”
- 主语:双方律师
- 谓语:各执一词
- 宾语:一词
- 状语:在法律辩论中,直到法官的判决宣布
- 补语:才真正是“千锤打锣,一锤定音”
句子为陈述句,时态为一般现在时,语态为主动语态。
词汇学*
- 法律辩论:legal debate
- 双方律师:both sides' lawyers
- 各执一词:each side holds its own opinion
- 法官的判决:the judge's verdict
- 千锤打锣,一锤定音:a thousand blows on the gong, one decisive strike(比喻经过多次讨论或辩论,最终由一个决定性的判决或决定来结束)
语境理解
句子描述了在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直到法官的判决宣布,才有一个最终的、决定性的结果。这个句子强调了法官判决的重要性,它是整个辩论过程的最终结论。
语用学分析
在法律辩论的实际交流中,这句话强调了法官判决的权威性和决定性。它传达了一种期待和紧张感,即在辩论过程中,各方都在等待最终的判决来确定结果。
书写与表达
可以用不同的句式表达相同的意思:
- 在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直到法官的判决宣布,才有一个最终的、决定性的结果。
- 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各执己见,最终法官的判决才是决定性的。
文化与*俗
“千锤打锣,一锤定音”是一个成语,比喻经过多次讨论或辩论,最终由一个决定性的判决或决定来结束。这个成语体现了文化中对权威和最终决定的重视。
英/日/德文翻译
- 英文:In a legal debate, both sides' lawyers hold their own opinions, and it is not until the judge's verdict is announced that the final decision is truly made, like "a thousand blows on the gong, one decisive strike."
- 日文:法廷での討論では、双方の弁護士がそれぞれの意見を主張し、裁判官の判決が宣言されるまで、本当の決定は下されない。「千回の打ち合いの後、一打で決着をつける」ようなものだ。
- 德文:In einem juristischen Disput halten die Anwälte beider Seiten an ihren eigenen Meinungen fest, und erst wenn das Urteil des Richters verkündet wird, wird die endgültige Entscheidung wirklich getroffen, ähnlich wie "tausend Schläge auf die Trommel, ein entscheidender Schlag."
翻译解读
- 英文:强调了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的立场和法官判决的决定性。
- 日文:表达了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的坚持和法官判决的重要性。
- 德文:突出了法律辩论中双方律师的观点和法官判决的最终性。
上下文和语境分析
这句话通常用于描述法律辩论的场景,强调法官判决的权威性和决定性。它适用于讨论法律程序、司法决策和辩论过程的文章或对话中。
1. 【一锤定音】 制造铜锣时最后一锤决定锣的音色。借指凭一句话作出最后决定。
2. 【判决】 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如刑事诉讼的判决解决的实体问题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是否处以刑罚,处以何种刑罚等。
3. 【各执一词】 执:坚持。各人坚持各人的说法。形容意见不一致。
4. 【宣布】 谓公之于众; 宣扬,广为宣传; 流布;泄漏。
5. 【律师】 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6. 【法官】 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我国的法官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7. 【法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统治或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我国,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或一般法律,如婚姻法、律师法。
8. 【直到】 径直抵达; 一直到(多指时间)。
9. 【真正】 名义与实质完全相符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副词。表示非常肯定教室整理得真正干净|这商品真正好销。
10. 【辩论】 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会ㄧ他们为历史分期问题~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