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说法】
宋干兴以来,西北兵饷不足,募商人输纳刍粟,官府给券,而以茶偿之◇又益以东南缗钱﹑香药﹑犀齿,谓之三说法。天圣元年曾罢此法,后又一度复行。见《宋史.食货志下五》。
2.
【律师】
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3.
【律文】
法律条文。
4.
【条款】
文件或契约上所定的项目; 条件,为某事而提出的要求或应达到的标准。
5.
【确保】
切实保持或保证。
6.
【采用】
认为合适而使用:~新工艺|~举手表决方式|那篇稿子已被编辑部~。